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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ACHING MANAGEMENT

广西广播电视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


一、教师戴好校牌,最少提前5分钟到达教学场所,检查教学设备、设施,关闭或使本人的手机处于静音状态。

二、教师在课堂在教学中,始终坚持"为人师表,行为人范",做到严谨治学,用精湛的专业和人格魅力感染和教育学生。

三、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,必须按照大纲要求,认真备课,编写教案和讲稿,做好课件,同一门教案和讲稿要求每年一修改。上课要做到"三带":带教材、带教案讲稿、带教学日志学生考勤表。

四、教师要维护好自身形象,上课着装要得体。不带手套、头巾,严禁穿过紧、过短、过露、过透的衣服;不穿奇装异服、不穿短裤、超短裙、无袖背心、拖鞋。

五、教师每学期第一节课,要以说课的方式,介绍本门课的知识目标、能力目标,以及课时分配、考核评价办法、教学进度等。

六、教师要按时上课,不得迟到,不得提前下课,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,不得以全堂课看视频、做作业、自习代替上课,看视频不得超过课堂时间的三分之一。

七、上课铃响后,教师向学生说:"同学们好,开始上课",教师要站立上课。上课开始,教师严禁拨打电话、接听电话、收发短信等,不得随意离开教室,杜绝迟到、误课、提前下课等教学事故,禁止在学生面前抽烟和酒后上课。

八、教师要重视课堂纪律管理,对学生课堂上睡觉、吃零食、玩手机、讲小话、打闹等要及时纠正教育,但不能体罚、讽刺、辱骂学生;做好学生的考勤登记工作;

九、专业课尽可能在理实一体化教室上课,教师要严格维护实训纪律,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十、教师在课堂上,不发牢骚,不传播、不散布有损于其他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言论。